支付机构收年内第二张超千万罚单 汇聚支付被罚没1061万

2025-03-04 10:08 | 来源:澎湃新闻 | 作者:侠名 | [资讯]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时任广州市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国因违反支付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有关清算管理规定被警告,并处罚款57万元。时任广州市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峰...

        央行分支机构再对支付机构开出超千万罚单。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广州市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支付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有关清算管理规定、违反有关支付机构管理规定被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1809421.15元,并处罚款8808366.15元。汇聚支付罚没共计超1061万元。

        同时,时任广州市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国因违反支付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有关清算管理规定被警告,并处罚款57万元。时任广州市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峰因违反有关支付机构管理规定,被警告、通报批评,并处罚款50万元。

        汇聚支付于2014年7月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并于2019年7月成功续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支付业务。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条例实施细则落地后,目前,汇聚支付的业务类型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024年7月9日(过渡期至2025年7月9日)。

        这是今年央行分支机构对支付机构开出的第二张超千万元罚单。

        1月27日,央行北京市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银京罚决字〔2025〕17号、18号、19号)显示,北京雅酷时空信息交换技术有限公司因八项违法行为类型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75.161217万元,并处罚款724.075872万元,罚没共计1199.237089万元。

        上述八项违法行为类型分别为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的要求;交易信息设置及上送不规范;支付接口管理不规范;违规提供T+0结算服务;违规进行支付账户到银行账户非同名划转;未落实外包管理相关规定;未按规定将手续费收入计提至特定自有资金账户;未按规定留存商户入网协议。

        同时,胡某正(时任北京雅酷时空信息交换技术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徐某(时任北京雅酷时空信息交换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被警告,并分别处罚款20万元和10万元。

        北京雅酷时空信息交换技术有限公司2011年12月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目前,其业务类型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储值账户运营Ⅱ类(北京市、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

电鳗快报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相关新闻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京ICP备17002173号-2  电鳗快报2013-2024 www.dmkb.net

  

电话咨询

关于电鳗快报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