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2 07:50 | 来源:新浪财经 | | [要闻]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涉案人员中,徐某某系众志达原工程运营中心总经理,方某某曦众志达原工程运营中心工程部经理,杨某某系众志达成本部经理,潘某某系中间人。
新浪财经讯 近日裁判文书网显示,新三板挂牌公司众志达互联网装修工程公司的3名工作人员,在工程分包、施工过程中收取他人好处给予他人施工关照,半年时间收受70余万元。
涉案人员中,徐某某系众志达原工程运营中心总经理,方某某曦众志达原工程运营中心工程部经理,杨某某系众志达成本部经理,潘某某系中间人。
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间,徐某某、杨某某与潘某某经事先商议,在潘某某与戴某某约定好回扣事宜后,将众志达中标的“万科03地块”装修项目分包给戴某某,后将此事告知方某某并分予其部分回扣。徐某某、方某某、杨某某通过潘某某先后收受戴某某回扣共计21.5万元。其中,徐某某分得6万元,潘某某分得9万元,方某某分得4万元,杨某某分得2.5万元。
2017年12月间,徐某某在潘某某在约定好回扣事宜后,将众志达中标的“古雷1号楼”装修项目转包给陈某某,并通过潘某某收受陈某某回扣共计15万元。其中,徐某某、潘某某各分得7.5万元。
2018年3月至5月间,徐某某、方某某利再次,在潘某某谈妥回扣事宜之后,将众志达中标的“凯天青山城”装修项目转包给陈某某,并通过潘某某收受陈某某回扣7.5万元,其中徐某某分得2万元,潘某某分得3.5万元,方某某分得2万元。
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间,徐某某在潘某某约定好回扣事宜后,将众志达中标的“珑玥湾1期”、“永安央誉”装修项目转包给王某某,并通过潘某某先后收受王某某回扣共计17.4万元。其中,徐某某分得6.2万元,潘某某分得11.2万元。
2018年4月至5月间,徐某某在潘某某约定好回扣事宜后,将众志达中标的“古雷5号楼”装修项目转包给潘某2等人,共收受回扣9.5万元。其中,徐某某、潘某某各分得4.75万元。
2019年3月15日,公安机关在福州市 “山外山一期”建筑工地抓获徐某某,在厦门市抓获潘某某、方某某,杨某某另案处理。到案后,3人均如实交代了上述事实,且已退出全部回扣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某、潘某某、方某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依法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2年;潘某某有期徒刑1年5个月,缓刑2年;方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新浪财经上市公司研究院恢恢)
责任编辑:公司观察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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