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长期停牌不能再任性下去了

2018-04-20 11:02 | 来源:未知 | 作者:程丹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长期停牌、任性停牌成为了新三板发展过程中碰到的“硬钉子”。一些挂牌公司以各种理由宣布停牌并一再拖延复牌时间,目前已出现停牌时间长达800多天的案例。

       长期停牌、任性停牌成为了新三板发展过程中碰到的“硬钉子”。一些挂牌公司以各种理由宣布停牌并一再拖延复牌时间,目前已出现停牌时间长达800多天的案例。停牌随意、时间过长已成为新三板顽疾之一,引发市场参与各方强烈不满。
 
  股票停复牌是挂牌公司的基本权利,具有保证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防控内幕交易、防止股价异常波动等功能。然而,有些挂牌公司却用停牌来“自我调节”股价,股价一跌就以“刊登重要公告”“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等理由停牌,以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市场低迷,有的挂牌公司出于维持股价的目的干脆一停了之,蛰伏以待市场回暖。截至4月16日,连续停牌超过两年的新三板公司有6家,停牌时间超一年的有66家,如果剔除因首次公开募股(IPO)受理而停牌的公司,停牌超一年的公司仍有42家。
 
  长期持续停牌使投资者交易权严重受损,会导致指数失真和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如果挂牌公司停牌只是“虚晃一枪”,并未推出更多的实质性应对举措,则这种停牌不仅浪费时间也毫无意义,复牌后依旧难逃补跌。近期复牌的几家挂牌公司市场选择用脚投票,多家公司股价跌幅超过70%。
 
  实际上,针对这一问题,监管层曾设计制度予以规范,出台了“挂牌公司应明确恢复转让的最晚时点,且暂停转让时间原则上不应超过3个月”的大体原则,然而高频率的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主办券商的审核并未对挂牌公司的任性停牌形成约束,特别是在这几年市场规模迅速膨胀,问题复杂化多样化之后,原有规则已难以适应市场发展,改革停复牌规则迫在眉睫。一方面,需进一步严格企业信息披露的制度,做到停牌信息的公开和透明,既能保障投资者权益,同时也能遏制一部分企业无故停牌的行为,提高市场运作的效率。以A股为例,2016年交易所出台相关政策,其中就对最长停牌时间做出了非常严格的规定,例如要求总停牌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个月,且这期间必须连续披露必要信息等。另一方面,应明确恢复转让的最晚时点,针对不同原因的停牌规定明确具体的时间限制,主办券商负责监管企业信披履行情况,从根本上彻底改善新三板企业停复牌现状。
 
  另外,除了引导公司审慎启动停牌、严控停牌时间外,还需要引入有效的惩罚机制以及实时监管举措,必要时挥起监管大棒,好好治治“任性停牌”这一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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