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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银行IPO:疑似“踩雷”P2P还有秘而不宣的22亿元资金挪用

来源:电鳗快报· 2021-01-25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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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鳗快报》注意到,截至今年6月末,齐鲁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持有违约债券规模合计6.8亿元,而齐鲁银行的同业投资中存在兑付风险的非标投资共计9笔。.........

        《电鳗快报》文/尹秋彤

        近日,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银行”)IPO过会,不过经《电鳗快报》调查发现,拥有外资“血统”的齐鲁银行的“身子骨”略显单薄,该公司此次IPO招股书存在很多疑点,尤其是疑似“踩雷”P2P产品、内控薄弱业务风险频发等,一旦上市会把风险甩给市场。

        《电鳗快报》虽早在去年12月份向该公司发去求证函,但至今也未获回复。

        疑似“踩雷”P2P产品

        《电鳗快报》注意到,截至今年6月末,齐鲁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持有违约债券规模合计6.8亿元,而齐鲁银行的同业投资中存在兑付风险的非标投资共计9笔。证监会要求齐鲁银行说明这9笔非标投资截止目前的诉讼及追偿情况,相关审批、立项及执行内控有效性情况等。而且对出险非保本理财产品,证监会要求齐鲁银行说明是否存在需按照资管新规要求进行自购回表的计划。

        另外,齐鲁银行对于以上操作风险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可以足额弥补非保本理财带来的操作风险损失或未来资产回表带来的潜在减值损失。齐鲁银行开展的“齐鲁智慧盈”业务,证监会要求齐鲁银行说明该业务与P2P业务的异同,以及将该业务归为见证业务的合理性。另外,监管还要求齐鲁银行说明齐鲁智慧盈的具体情况,包括7641支齐鲁智慧盈产品总规模,以及截至今年9月末,正在运营中66支产品规模、投资人类型、利率等。值得注意的是,齐鲁智慧盈的投资起点为1000元,投资期限多为1年左右,其参考年化收益率为4.4%,4.4%的年化收益率要高于目前封闭式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的平均收益率水平(3.77%,普益标准数据)。

        一天收3张罚单共罚款90万元

        据观察,报告期齐鲁银行行政处罚19笔,合计金额174万元,曾同一天收3张罚单共罚款90万元。

        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该行及所属分支机构、子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共19笔,罚款金额合计174.71万余元。其中10万元及以上的罚款共7笔,最大的一笔是50万元。7笔10万元及以上金额罚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7月3日,该行3家分支机构收到银监会山东监管局的罚款,共计罚款90万元,其中济南章丘陵支行因票据业务违反规定被罚款50万元,济南厉下分行因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信贷资产支持被罚款30万元、聊城临清支行因向授信客户违规收费被罚款10万元。

        22亿元资金挪用却不披露

        值得一提的是,齐鲁银行在申报稿中并没有提及一起“大案”。徐大祝和沈沪东主要犯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

        职务侵占方面,2005年至2010年期间,沈沪东单独或者伙同徐大祝等人,利用债券交易员的职务便利,采用将单位债券以较低价格卖出、较高价格买入等手段,将银行等金融机构单位所有的债券利益转移给沈沪东控制的丙类户,后由个人私分非法占为己有。沈沪东参与债券交易40笔,职务侵占3397.054万元;徐大祝参与债券交易11笔,职务侵占291.56万元。

        挪用资金方面,2008年6月至2010年7月,徐大祝和沈沪东经事先共谋,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中进行债券交易共同谋取利益,口头约定让齐鲁银行为沈沪东控制的丙类户出资买入债券并代持。后徐大祝利用其系齐鲁银行债券交易员的职务便利,在资金审批的过程中隐瞒为行外丙类户代持债券的事实,个人决定挪用齐鲁银行单位资金为沈沪东控制的丙类户买入债券并代持,到期后齐鲁银行以约定价格将债券卖出给丙类户,再由丙类户以市场价格卖出获利,并约定将获利以五五分成比例进行私分,同时约定亏损由二人共同承担。

        徐大祝和沈沪东采用上述方式共同进行24笔债券交易,共计挪用齐鲁银行资金22.29亿元。沈沪东和徐大祝通过上海乾银、上海普银从债券交易中非法获利共计1795.13万元,徐大祝得款741.83万元。需要指出的是,徐大祝多年的犯罪行为并没有在做案时被发现,其在2012年9月还升任齐鲁银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直到2013年3月,徐大祝才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被刑事拘留。另外,虽然该案在2014年12月终审判决,但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公布日期为2019年11月8日,然而齐鲁银行在申报稿中却只字未提。

        内控薄弱业务风险频发

        2019年6月的鲁银保监发[2019]20号显示,齐鲁银行在宏观政策执行、信贷管理、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风险方面存在问题;2019年5月的《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执法检查意见书》显示,齐鲁银行在反洗钱内控机制建设方面、客户身份识别方面、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方面、 大额交易报告方面存在部分问题需要整改;2018年9月,齐鲁银行因账户、票据业务违法被罚款3.54万元。

        齐鲁银行申报稿显示,其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收到银保监系统和中国人民银行系统下发的通知、现场检查意见书等共计23份。对此,齐鲁银行表示,本行均已出具整改报告、自查报告。

        另外,齐鲁银行这一时期因违法违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共19笔。除申报稿披露的以外,齐鲁银行还存在其他问题。天眼查显示,山东省公安厅在2018年1月的抽查中发现,齐鲁银行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和系统漏洞,为此该单位指导齐鲁银行进行整改和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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